首页 组织机构 疾控动态 政策法规 公共卫生 防病专题 艾滋防治 疾控门诊 服务指南 最新公告 免疫规划
  您的位置:首页 -> 艾滋防治 -> 正文

监狱劳教场所是艾滋病防治重要组成部分

2007-12-3 16:16:48

  《人民日报》 ( 2007-12-01 第05版 ) 【字号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  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 (记者宋 伟)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司法部艾滋病防治工作座谈会了解到,监狱、劳教场所艾滋病防治是全社会艾滋病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,司法部将采取预防措施,遏制艾滋病在这些区域的传播,促进全社会艾滋病的预防控制。

 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,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将与卫生部门紧密联系,加强对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中艾滋病高危人群的艾滋病检测筛查,及时发现传染源,预防进一步传播。今后司法部将加快监狱、劳教场所病犯监区、特殊病劳教人员管理区的建设工作,扩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试点。

 
     《人民日报》 ( 2007-12-01 第05版 )


上一篇:红丝带进村入户十佳口号征集揭晓
下一篇:中央财政拨付今年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8.6亿元
Copyright ©2006 - 2007 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All Rights Reserved
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(C) 版权所有 严禁拷贝
地址: 亳州市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电话:0558--5126128 传真:0558---5126125 皖ICP备0002211